南京流動人口居住證明辦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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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導填表。指導申請人按要求完整填寫《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

南京流動人口居住證明辦理流程是什麼

2、核對材料。當場查驗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並對其《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所填內容與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對。對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對材料不齊全的,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執。

4、照片採集。使用數碼攝像頭當場採集申請人頭像信息,導入電腦進行存儲。申請人自行提供的數碼相片,需與身份證件仔細核對是否同一人,無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請人信息錄入居住證管理系統。

居住證是針對流動人口在當地生活、就業、工作的證明,流動人口到達現居住地後,需持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管理部門辦理居住證。

辦理材料:

1、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三張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2、暫住在所在城市居(農)户內的,應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暫住在單位內部的,由單位出具留住證明。

3、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會出具的暫住情況證明材料。

4、育齡婦女應當提交原籍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

一般情況下,外地來人員到達所在城市後, 應在三日內到其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其中,年滿16週歲,在所在城市暫住時間擬超過一 個月的或者擬在所在城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 《暫住證》。

下列流動人口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一)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二)已在醫院辦理住院登記的

(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四)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的

(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親屬家中,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

第十條 流動人口擬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當申領居住證

下列流動人口可以不申領居住證:

(一)隨同監護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二)在全日制教育機構或者培訓機構學習的

居住證由省公安機關統一式樣,縣級公安機關簽發,在全省行政區域內有效。

綜上所述,不管是在南京還是在別的城市,在該市的流動人口的話都是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去辦理居住證明的,但是的話也有存在有的流動人口不可以辦理居住證明登記的,要辦理的話最好還是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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