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租賃合同無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在現在社會中,房價過高,導致很多人買不起房,因此過着租房的生活,或是因為做一些小生意則租來作為商鋪,在租房時就必然會涉及到簽訂租賃合同

什麼樣的租賃合同無效?

很多人擔心,如果所簽訂的租賃是無效的該怎麼辦呢,因此我們在簽訂時就要注意該租賃合同是否是無效的。

那麼,在租賃合同中,究竟哪些租賃合同時無效的呢?

【依 據】:

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1)違法建築物租賃合同;

即:租賃合同中所涉及的出租房屋是違法建築物,因此,該租賃合同無效。

(2)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合同(超過部分無效);

即:甲向乙出租一套房屋A,租賃期限為10年,3年後乙將房屋A轉租給丙,租賃期限為8年,但乙的租賃期限只剩7年。

因此,超出的1年為無效的。

(3)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

即:原承租人並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擅自將房屋轉租出去,因此該轉租合同無效。

【另 外】:

在違法建築物範圍認定上,確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為違法建築。(《城鎮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第3條)

違法建築物合同租無效轉化為有效的情形:

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無效因素消失的,可轉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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