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明需要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一、居住證明需要材料有哪些?

居住證明需要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

2、居住處所證明(含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育齡婦女提供)

二、居住證明是幹什麼用的?

1.一年有效期居住

如果你是外來人口,需要在某個城市生存,就需要有居住證明才行。只要你有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明,就可以在當地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受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2.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

如果你們夫妻兩人有生育的計劃,只要你們手上有居住證明,就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如果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3.三年有效期居住證

如果你手上有一個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除了能夠享受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服務以外,還能夠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註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如果已婚夫妻已經生了一個子女,就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在很多的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等地,暫住證以及居住證明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很多的無力在本地買房的人員來説,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來辦理一些業務比如寬帶業務、簽證業務等等。居住證明的辦理材料隨着網絡辦公的普及越來越簡單化,辦理的時間效率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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