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臨聘可以隨時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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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臨聘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政府臨聘可以隨時辭職嗎?

1、如果您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您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您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如果是試用期員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手續辦理也相對較簡單。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檔案在公司的,要辦理檔案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單位願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離職,如勞動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續簽,正常辦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的。

二、需要轉出的檔案

1、 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如果不轉新公司,就讓公司開個解聘書,然後自己去三險部門辦理,然後就是自己負責交養老和醫療,如果失業交滿1年可以領1個月,以此類推。

2、 檔案看你公司性質,如果是國企的話,檔案在公司人事部,檔案一般沒有拆開的。自己不能拿,如果新單位需要,則需要新單位開個檔案接收信,舊公司會評此信給你檔案同事要在接收信上蓋章(必須)。如果沒有新單位,建議不要拿檔案,暫時放舊公司。如果非要拿,就要去本市管理檔案的部門開接收信,然後檔案就會放在檔案管理部門,每年交保管費。

3、 失業證明有解聘證明就可以了,另外這個失業保險沒幾個錢,而且辦理相當麻煩。要有心理準備,就是要你跑蓋章,我辦1半就放棄了,除非你能拿5個月以上的保險,就是你交了5年的失業保險。

任何地方進行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只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勞動合約。工作單位不得無理由拒絕員工解除勞動合約,並且還需要根據勞動合約上面的相關約定給予勞動者一定的勞動補償。並且不得拖欠員工的相關工資,需要按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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