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的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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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的社保怎麼辦
律師解析:離職後,如果當事人有新就業單位的,則社保可以由原單位轉移至當事人的新單位,再由新單位為當事人辦理社保的續接手續。如果沒有就業單位的,則可以暫時停繳社保,等到找到工作單位後再繳納社保;或者依法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來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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