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當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情形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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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當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情形有什麼
不得不當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情形有什麼
不得不當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情形具體如下:
(1)不得冒充註冊商標;
(2)不得違反商標法中的禁止性規定;
(3)不得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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