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二次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離婚二次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和證件有起訴一方的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有孩子的,還需要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或者孩子的户口本,如果需要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準備共同財產的清單,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不想在立案階段提交,可以在立案後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此外,法律規定,第一次判不離以後,沒有新情況或者新理由,半年之內不準起訴,所以為了證明第一次判決已生效超過半年的時間,還需要去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的承辦法官處要求其出具第一次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書。立案時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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