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溝律師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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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頭溝律師行政複議
門頭溝律師行政複議
1、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2、 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複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制度。
3、 找不找律師都可以,但是行政複議當中有很多瑣碎的事,怕麻煩可以交給律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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