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婚姻詐騙罪的案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如何處理婚姻詐騙罪的案件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姻詐騙罪如何處理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

我國刑法沒有明確“婚姻詐騙罪”這項罪名,此種行為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符合上述構成要件,涉案金額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就可以認定為詐騙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