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的職能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勞動爭議仲裁委的職能
勞動爭議仲裁委的作用和職能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以上,介紹了勞動爭議仲裁委的組成與組成依據,並根據法律規定,介紹了勞動爭議仲裁委的作用和職能。很明顯,勞動爭議仲裁委除了受理勞動爭議這一職能外,還有聘任、解任仲裁員,監督仲裁活動,討論重大疑難案件的職能。想了解更多關於勞動爭議仲裁委的知識,可以登錄律師365網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