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者與被重婚者各教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重婚者與被重婚者各教什麼
有配偶者網婚構成重婚嗎

在婚姻法學界,目前對婚姻的概念一般認為是:婚姻是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的結合;而對婚姻的法律概念大致表述如下:婚姻是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以夫妻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結合。儘管兩種意義上的表述不完全一致,但都反映了婚姻具有以下特徵:首先,婚姻是男女兩性的結合。這就排除了同性結合成為婚姻的可能;其次,婚姻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男女結合;最後,男女的結合必須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才具有配偶身份並受到法律保護。而在虛擬的“網絡婚姻”世界裏,雙方就依靠面前的一台電腦、一個鼠標、一根網線在網絡中進行點擊就可“登記”結婚了。“網絡婚姻”的主體雙方有可能是異性,也有可能是同性,因為“網婚”者都是在電腦前以虛擬身份進入網絡的,包括性別在內的一切信息皆可虛擬,男性可以女性身份進入,女性也可以男性身份進入。“網婚”者的“網婚”目的是通過虛擬的網絡世界獲得情感的慰藉。已婚網民通過童話般的“網絡婚姻”城堡,理想化了自己的感情世界,妄圖以此來彌補自己現實婚姻的情感缺陷,尋求一種現實生活以外的寄託,是無聊時候的消遣。夢幻而甜蜜的“網絡婚姻”有着強大的吸引力,它理想而完美,因為距離感的保持,在雙方的距離靠近過程中,兩個人之間悄悄產生一種完美的模式化情感。然而,除極少數無配偶者通過網絡走入了現實婚姻外,絕大多數“網婚”者沒有與對方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我國現行婚姻法並不認可這種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裏的結婚形式。因此“網絡婚姻”也不能認定為構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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