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夫妻之間可以起訴財產損害賠償嗎北京2023
婚內損害,受害方應當在提起離婚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要求,而不能孤立提起賠償主張。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9條進一步細化:承擔《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46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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