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判斷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民法典如何判斷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民法典如何判斷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的判斷如下: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主要包括:
一、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三、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