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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