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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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滿半年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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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居住證需暫住滿半年


廈門市居住證申領過渡性政策將於9月30日終止。從10月1日起,申請人在廈門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者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2.合法穩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3.連續就讀: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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