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逃逸能多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搶劫逃逸能多判幾年
搶劫逃逸能多判幾年
關於搶劫逃逸多判幾年這一問題,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多次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巨大,超過1萬元以上的,每增加5萬元,基準刑增加一年。
搶劫多次,次數超過6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次數超過10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六個月。
具有以下情節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1、搶劫致人重傷,且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嚴重傷殘的;
2、搶劫致二人以上重傷的;
3、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同時具有三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