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用地可協議出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拆遷安置用地可協議出讓
拆遷安置房用地

拆遷安置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計算


1、被拆遷户原土地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土地出讓金。


2、被拆遷户原土地為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以後取得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土地出讓金。


標定地價按宗地所在級別的基準地價確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進行期日、容積率、影響因素等修正。被拆遷户原土地如屬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拆遷安置房轉讓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在這裏需要給大家介紹一下三種情況。也就是個人住房劃撥國有建設土地以及拆遷安置房用地和個人購買的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金額是不同的。可能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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