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有那些情況不能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婚姻法規定有那些情況不能離婚
婚姻法規定有那些情況不能離婚

我國婚姻法雖然規定婚姻自由,但法律也有例外規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夫妻雙方是不被允許離婚的。

一、不允許訴訟離婚的情況: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的,不得離婚,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不能協議離婚情形。如果有以下情況,當事人不能通過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1.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不能協議離婚。

2.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3.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決雙方的爭議,解除婚姻關係。

4.當事人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處是不受理離婚申請的。

5.雙方是在外國或港澳台地區登記結婚的,不論雙方能否達成協議,只能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