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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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故意毀壞財物罪證據不足怎麼辦

證據不足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訴,證據不足是在訴訟過程中,據以認定案件情況的主要事實材料,不足以作為認定案情的根據。證據問題歷來是訴訟中的關鍵問題,只有正確認定案情,才能正確適用法律,從而正確處理案件。因此對證據制度的研究已經形成一門學科,稱為證據學或證據法學。

據以定案的全部證據(或曰全案證據)必須是排除了矛盾,表現出同向性,對案件事實得出的結論必須具備排它性。所謂排除矛盾,是指本案證據與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每一個證據的前後之間,排除了疑點和矛盾;所謂同向性,是指全案證據經過綜合、排列表現為同一個方向,要麼肯定,要麼否定,要麼作為,要麼不作為;所謂排它性,是指全案證據的證明結果,得出了唯一的結論,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如果本案的證據在判決前,存有疑點,矛盾沒排除,既有肯定有罪的證據,又有否定有罪的證據,不能得出唯一的結論,就形成一個疑案,疑案的存在就是證據不足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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