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一定要借款人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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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一定要借款人寫嗎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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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一定要借款人寫嗎?出借人寫有法律效力嗎?

借據寫法:標題:可以寫借據、借條、欠條;內容:寫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寫)、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證、居住證姓名一致)、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寫)、借款期限(可以不寫)、利息(可以不寫);署名:不論標題、內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書寫,或打印,借款人必須親筆簽名,寫明借款日期。需要説明的問題: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證、居住證、工作證複印件、聯繫方式;如果借款數額較大,通過銀行轉賬,寫明雙方銀行賬號。見:借據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寫)元(¥元),利息為,期限個月。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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