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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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不合法
勞動合同不合法怎麼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如果合同中涉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麼所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因此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建議: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合同無效。


勞動者跟公司簽訂了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可以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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