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 - 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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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缺損司法鑑定標準
一級: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級: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三級: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四級: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五級: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六級: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七級: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八級: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九級: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