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買賣二手房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親屬買賣二手房流程
二手房買賣流程

1、瞭解房屋情況。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3、籤合同: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申請過户。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户手續。如果存在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則拒絕申請。


5、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6、繳納税費。税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税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7、辦理產權轉移過户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8、買方付清所有房款領取房屋所有權證,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物業費。


附隨義務隨不動產的變更發生轉移這就是必然的結果,在不動產買賣的過程當中也有可能會發生相應的附隨義務,比如協助當事人完成房產的過户。甚至在簽約之前賣方都應該先把該不動產給打掃乾淨了,附隨義務的轉移也隨着不動產的交易在發生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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