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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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時間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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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能判多少時間

犯罪預備最多會被判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刑法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此,犯罪預備是犯罪。

關於哪些是犯罪預備行為,刑法沒有更詳細的規定,在實踐中,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瞭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於實行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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