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禁止加班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國家禁止加班
禁止安排加班的情形

對於“三期”女員工,公司安排加班需特別注意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第九條規定,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公司如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注意:上述規定屬強制性規定,即使與女職工協商一致,安排加班也屬違法行為


加班幾乎已經成為了很多職場白領工作過程當中的常態,當然正規的用人單位,隨後會通過調休來彌補員工,除了法定節假日是不可以用調休代替加班費的。不過,對於用人單位安排的高強度加班,如果身體實在頂不住的話是可以直接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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