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手房交易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鄭州二手房交易税
二手房交易
賣方 1、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攤費用: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8、營業税及附加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税完税證未滿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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