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哪裏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離婚哪裏辦理
如何辦理離婚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不僅對離婚問題沒有爭議,而且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也已作了妥善處理,沒有爭議。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農村在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的在街道辦事處或市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屬實,即可發給離婚證,准予離婚。


(2)如果有一方堅決離婚,但又不願到法院打官司,不願經過複雜的訴訟程序,這種情況可依據婚姻法規定,請求所在單位及其上級行政領導機構,或工會、婦聯、青年團、基層調解委員會等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調解的結果有3種:一種是調解和好,糾紛得到解決,雙方繼續共同生活;一種是經調解,雙方不同意和好,而同意離婚,對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又達成協議,可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種是一方堅決離婚,另一方堅決不同意,既無法和好,又達不成協議,只好轉由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3)一方堅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都同意,但在財產、子女等問題上又爭執不下的。雙方可直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解決。有關部門的調解,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必經程序。所以,人民法院不會因為沒經有關部門調解,而不予受理。但法院受理後,首先要調解,調解不成,再依法判決。


離婚主要是想結束居住在一起的狀態,並且也想將那些在婚姻關係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若是法院啟動自動離婚的程序,那麼這些事情就會在法定情形發生時產生,此時無疑會導致社會發生混亂,人際關係也不能及時的理清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