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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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18歲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18歲以下的人是屬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屬於限制民事能力的人,也是刑事責任承擔能力受限制的人,年滿14歲以上的人才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麼18歲以下會不會構成累犯的?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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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累犯18歲麼?

個人認為, 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特別累犯,只是強調在“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只是一個時間上的限制,但六十五條規定的“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當然適用於第六十六條,因此,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當然不構成累犯。特別累犯18歲為一個界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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