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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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40年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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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還是50年啊

你好,以下是有關“商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還是50年”的規定,希望能幫助到你。
1.商業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
2.用地時間的計算從開發商通過招投標取得土地時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
3.40年是最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沒有關係,房子產權是永久的所有權。
4.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屆滿,會自動續期。雖然沒有具體説明商業用地是否自動續期,但相信繳納少量的土地出讓金以後可以續期。物權法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原則是:國不與民爭利。當然,最後怎樣要看屆時的具體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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