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的倉單是有價證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倉儲合同的倉單是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的分類

有價證券可以從不同角度、按不同標準進行分類:


(一)按證券發行主體分類


按證券發行主體的不同,有價證券可分為政府證券、政府機構債券和公司證券。


政府證券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中央政府債券也稱國債,通常由一國財政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由地方政府發行,以地方税或其它收入償還,我國如今尚不允許除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各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政府機構證券是由經批准的政府機構發行的證券,我國如今也不允許政府機構發行債券。公司證券是公司為籌措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公司證券的包括範圍比較廣泛,有股票·公司債券及商業票據等。此外,在公司債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其中金融債券尤為常見。


(二)按證券適銷性分類


證券按是否具有適銷性,可以分為適銷證券和不適銷證券。


適銷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在需要現金或希望將持有的證券轉化為現金時,能夠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的證券。這類證券是金融投資者的主要投資對象,包括公司股票、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國庫券、公債券、優先認股權證、認股證書等。


不適銷證券是指證券持有人在需要現金時,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的證券。這種證券雖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在證券市場上出售,但都具有投資風險較小、投資收益確定、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換成現金等特點,如定期存單等。


(三)按證券上市與否分類


按證券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可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


上市證券又稱掛牌證券,是指經證券主管機關批准,並向證券交易所註冊登記,獲得在交易所內公開買賣資格的證券。


非上市證券也稱非掛牌證券、場外證券,指未申請上市或不符合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條件的證券。


(四)按證券收益是否固定分類


根據收益的固定與否,證券可分為固定收益證券和變動收益證券。


固定收益證券是指持券人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內取得固定的收益並預先知道取得收益的數量和時間,如固定利率債券、優先股股票等。


變動收益證券是指因客觀條件的變化其收益也隨之變化的證券。如普通股,其股利收益事先不確定,而是隨公司税後利潤的多少來確走,又如浮動利率債券也屬此類證券。


一般説來,變動收益證券比固定收益證券的收益高、風險大,但是在通貨膨脹條件下,固定收益證券的風險要比變動收益證券大得多。


(五)按證券發行的地域和國家分類


根據發行的地域或國家的不同,證券可分為國內證券和國際證券。


國內證券是一國國內的金融機構、公司企業等經濟組織或該國政府在國內資本市場上以本國貨幣為面值所發行的證券。


國際證券則是由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公司企業或國際經濟機構在國際證券市場上以其他國家的貨幣為面值而發行的證券,包括國際債券和國際股票兩大類。


(六)按證券募集方式分類


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證券可分為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公募證券是指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券,其審批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


私募證券是指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證券,其審查條件相對較鬆,投資者也較少,不採取公示制度。私募證券的投資者多為與發行者有特定關係的機構投資者,也有發行公司、企業的內部職工。


(七)按證券性質分類


按證券的經濟性質可分為基礎證券和金融衍生證券兩大類。股票、債券和投資基金都屬於基礎證券,它們是最活躍的投資工具,是證券市場的主要交易對象,也是證券理論和實務研究的重點。金融衍生證券是指由基礎證券派生出來的證券交易品種,主要有金融期貨與期權、可轉換證券、存託憑證、認股權證等。


(八)依有價證券所設定的財產權利的性質不同,可將有價證券分為:


(1)設定等額權利的有價證券,如股票;


(2)設定一定物權的有價證券,如提單、倉單;


(3)設定一定債權的有價證券,如債券、匯票、本票、支票等。


(九)依有價證券轉移的方式不同,可將其劃分為:


(1)記名有價證券,是在證券上記載證券權利人的姓名或名稱的有價證券,如記名的票據和股票等。記名有價證券可按債權讓與方式轉讓證券上的權利。


(2)無記名有價證券,是證券上不記載權利人的姓名或名稱的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和無記名股票等。無記名有價證券上的權利,由持有人享有,可以自由轉讓,證券義務人只對證券持有人負履行義務。


(3)指示有價證券,是指在證券上指明第一個權利人的姓名或名稱的有價證券,如指示支票等。指示有價證券的權利人是證券上指明的人,證券義務人只對證券上記載的持券人負履行義務。指示證券的轉讓,須由權利人背書及指定下一個權利人,由證券債務人向指定的權利人履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