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贈與宅基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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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贈與宅基地合同
宅基地贈與合同
一,宅基地上的建築物使用權可以繼承,農村的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是不能繼承的。

二,農村的房屋贈與問題:可以和房子的所有人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可以涉及到贈與,要所有房子的法定繼承人全部在場,宅基地贈與合同協議必須要雙方簽字還需要無血緣關係的見證人。這樣的協議是受到法律效力的。當然,最妥當的做法,還是去做個贈與協議的公證手續。

1,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

2,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

3,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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