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勞動合同聘用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8.96K 聘用書和勞動合同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和聯繫?基於聘用書和勞動合同這一問題,我的回答是聘用書不等於勞動合同,聘用書不能反映雙方的合意以及合意的完成,不能將其等同於勞動合同,從法理上聘用書無法認定雙方勞動合同關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證明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聘用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