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產贈與子女費用新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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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產贈與子女費用新規是怎樣的
父母房產贈與子女費用新規是怎樣的
1.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新政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原屬於夫妻一方,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者是另一方所有的,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税。父母子女間辦理贈與時雙方持身份證、房產證、直系親屬證明等資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廳辦理過户手續,私房贈和契税標準是受贈人繳納3%,再轉讓房產,按照正常的房屋買賣計税。
2.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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