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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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事實行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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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是事實行為嗎

不當得利,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事實行為,就看主觀是否是認知的故意。
1、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事實。而非經行為者的意思產生法律效果。
2、事實行為,也叫非表示行為:指非經行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於某種事實狀態即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等,也就是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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