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協議需要遵守勞動合同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勞動合同法聘用期離職是否可以
聘用合同未到期可以離職,但需要按法律履行必要通知義務,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未到期可以離職,但需要按法律履行必要通知義務,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