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險法第三十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新婚姻法第三十條的內容是什麼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釋義】 本條是關於保障老年人婚姻權利的規定。 金融保險法規 金融保險 第三十條 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