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超過200人的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W
股東超過200人的問題
股東超過200人的問題
(1)《公司法》明確規定,對於非公開募集股份的股份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

超過200人的情況,無法工商登記手續。

(2)如果股東超過200人,可以設立多個法人主體(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共同持有股份公司股權以規避200人限制(慎用)。

(3)如公司考慮上市則成立的股份公司股東不得存在代持情況,或隱形代持情況,即超過200人但通過代持的方式降低至200人以下建議: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股東分類,分別設立法人有限責任公司,以滿足股份公司設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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