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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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青島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一覽

(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8%,個人按繳費工資的8%;


醫療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9%,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六區”);單位按繳費基數的7%,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四市”);青島六區:市南區、市北區(含原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含原黃島區、膠南市)青島四市:膠州市、即墨市、萊西市、平度市


失業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按繳費工資的0.5%(農業户口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按行業種類分別為0.7%、1.2%、1.9%,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不繳納。


(2)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超過12%。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20%。


自由職業人員繳存比例仍按單位和個人各5%或單位和個人各12%執行,單位和個人部分均由自由職業人員承擔。


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在規定範圍內隨繳存基數同時調整。同一單位只能執行同一種繳存比例,並且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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