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超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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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超載的原因
超載的原因
我國公路貨物運輸超載超限問題日漸嚴重, 我國公路貨物運輸超載超限問題日漸嚴重,超載的原因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是主觀原因、二是客觀原因。

主觀原因:一是貨主對遵法守紀和道路安全行駛的意識不強,沒有充分考慮超載的嚴重後果及超載會給滋生和他人帶來人身安全隱患和財產損失。二是貨主被的經濟利益衝昏了頭腦,一切以利益最大化為中心,所以就想方設法超載,通過提高單位時間的收益率來降低成本,獲取更大利潤。三是貨主、運出公司、交通部門、路政部門系統之間存在着相互影響、相互制約關係,公路收費的雜而多、人工費用的增長、油料成本的上漲、消費者對商品壓價等因素,導致貨主通過超載來彌補其中的部分費用。

客觀原因:一是法制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在新的《道路交通法》實施之前,依據我國的法律,對超載違章者只能5元的罰款和吊銷執照一個月的處罰,這顯然對違章者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儘管不少內部文件提高超載罰款的標準,但由於監督管理不夠完善,使罰款就變成了“過路費”。不可否認,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在這種狀況下,系統的運作就不可能長久而穩定的,而事實又證明,一罰了之不是消除這種怪圈現象的有效手段,罰款並不能促成市場機制的迴歸,從優化貨運市場環境。因此,如何才能夠真正的讓這個系統按照自身的規則正常運作,是整個系統中各要素所要認真的考慮問題。二、查閲相關資料可知,每輛車每年要交養路費、運輸管理費、税收、工商管理費、車輛保險費、車船税、車輛掛靠車隊的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貨物運輸協會的管理費、過路過橋費、油料費等,在加上人員費用,按額定運重運載貨物的利潤,有可能出現運輸虧損。三是我國物流市場管理混亂,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物流資源調配不合理等問題,導致超載現象路屢禁不絕。四、顯而易見,超限超載屢禁不絕的表面現象是利益的驅使。但是在這個現象的背後確實一個長期結成的瘤疾,公路貨運行業畸形生態。貨主為了讓消費者得到低價的產品,就向運輸企業壓價,而運輸企 業為了生存就必須不斷通過超載來彌補費用,從而謀取自己的一部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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