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獨創性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著作權獨創性
我想諮詢一下獨創性 著作權是什麼?
你好,關於獨創性 著作權的相關內容如下。獨創性本身並不只是著作權法中的一個法律概念。從獨創性的一般含義出發,它具有兩種基本含義:第一個是,維持古典內涵的一面,即與以前出現的東西相關。第二個是,獨創性與“新的”相連,而“新的”通常被描述為“新的”發明,或者“原創的”思想,或者是以前從來沒有的創造性計劃。獨創性有兩個方面:一是在以前知識基礎上建構或者增加一些“新的”東西;二是打破以前的理解而形成新的觀點。 在著作權法中,獨創性具有獨特的含義。從歷史的角度看,在西方著作權思想的發展中,獨創性概念的出現是一個歷史發展的結果。有學者還考察了文學理論中羅馬作者身份與獨創性的問題,認為在文學理論中羅馬作者身份的出現與18世紀英國著作權法的出現是相關的。在廢除了審查制度後,英國的出版商和文具商公司開始重視作為作者權的著作權概念。然而,在英國文學批評中羅馬作者的出現與法律對於獨創性概念的確認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在18世紀中期羅馬作者身份的出現與洛克的理論有關。在19世紀和20世紀羅馬作者身份的概念進入了美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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