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獨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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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獨創性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著作權保護獨創性?相關法律是怎樣解釋這個問題的?

你好,法律規定著作權保護獨創性。
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由此可見,我國定義作品必須首先明確獨創性的定義,創作是作品的源泉,是以作品為載體的著作權法律關係產生的基礎,它規定了著作權理論中其他範疇的實質內容和相互關係。而對作品獨創性的界定,必須與作品創作活動相聯繫,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揭示作品獨創性的本質內涵。目前,司法實踐中較為統一的觀點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獨立創作、非竊取他人並具有適度創作高度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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