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續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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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續簽合同
第一個三年合同2023.11到期,到期合同日趕上員工產假,因此11月並未續簽合同及需要怎麼補償員工?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違法 解除 終止 雙倍經濟補償金 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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