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行為對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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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行為對象有哪些?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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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行為對象都有哪些

財物:包括有體物和無體物;包括他人合法佔有的財物和違禁品。

他人佔有:盜竊罪的對象必須是他人佔有的財物,對於自己佔有的他人財物不可能成立盜竊罪。

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的特殊情形:

(1)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成立盜竊罪。

(2)盜竊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成立盜竊罪。

(3)以牟利為目的(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成立盜竊罪。

(4)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後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成立盜竊罪。法律教育網

(5)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成立盜竊罪。

(6)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成立盜竊罪,從重處罰。

(7)對於利用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或者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例如,利用計算機病毒盜竊財物的,成立盜竊罪。

盜竊槍支、彈藥、屍體、公文、印章等物的,不以盜竊罪論處。但出現事實認識錯誤的,按照事實認識錯誤的原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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