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要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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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要注意的問題
申請發明專利要注意的問題

1.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儘管委託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説,委託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3.申請費的繳納方式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採用電子劃撥,郵局採用電子匯兑方式。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後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


4.申請費繳納的時間


面交專利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因為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授予發明專利之後,一般需要進行多次審查。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來看,從提出授予專利申請之日開始,大概需要十八個月才會公佈發明專利。由此可見,對發明授予專利權的審查過程,有多麼的複雜和嚴禁。如果申請的專利並不滿足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話,那最終是無法被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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