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傷該如何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6W
試用期工傷該如何賠償
試用期工傷該如何賠償
1.屬於工傷的不分試用期與非試用期。職工試用期因工發生事故傷害,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並認定為工傷後,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的標準全國各地也是不一樣的,另外除了上述基本的伙食補助、交通費等,對於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根據工傷鑑定等級,還可以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待遇,具體的待遇類型及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