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財產保全複議審查期限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7K 律師們,你們好!請問財產保全有期限嗎?法規是哪一條?《民訴法新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保全 期限 審查 辦案流程 財產 複議 訴訟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