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錯誤是否屬於行政賠償範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不動產登記錯誤是否屬於行政賠償範疇
不動產登記錯誤是否屬於行政賠償範疇
1、國家賠償責任登記機構的工作人員怠於履行必要的審查義務,其行為具有不法性,該不法行為造成登記錯誤並致他人損害的,屬於侵權行為,登記機構要負賠償責任。因不動產登記錯誤而產生的賠償責任是民事侵權責任,而非國家賠償責任。因不動產登記錯誤要求賠償而啟動的訴訟程序應是民事訴訟,而非行政訴訟。
2、登記官吏對當事人的登記申請進行審查,登記乃屬行使國家權力的行為,此種權力的賦予和行使是為了對不動產法律關係的形成、變更、消滅進行干預,旨在明晰不動產物權的權利狀況,避免犧牲真正權利人的利益,故而登記應符合這一目標。假使登記因登記官吏的錯誤而未真正明晰不動產的權利狀況,使權利人遭受損失的,有權提出行政訴訟,獲得國家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