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想佔用公共用地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物業想佔用公共用地的怎麼辦
物業想佔用公共用地的怎麼辦
1、物業想佔用公共用地需要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物業未經許可擅自佔用公共用地的可以要求業委會進行協商,要求其返還佔用的公共用地,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基層組織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