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福利性與商業性

來源:法律科普站 7.56K
宅基地福利性與商業性
宅基地取得、行使、轉讓的特殊性

1.取得方式上的侷限性。農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審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繼承或受贈房屋、購買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徑。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審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應具備五個條件:一是具有村民資格;二是履行規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會申請同意,經鄉政府審核後報縣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審批;三是符合土地規劃;四是以户為單位,根據人數確定面積;五是分配的標準和麪積,不得超出當地省政府的規定。


2.行使時的排他性和規範性。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時應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不得違法擴大面積,也不能以出賣、贈與、入股經營等方式處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變宅基地的用途。


3.轉讓時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權只能在一定範圍內有條件地轉讓,即經本村委會同意,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本村內隨住房的轉讓而有條件轉讓。


綜合上面所説的,農村土地使用證對於我們個人來説是特別重要的,而且擁有土地使用證就可以更好的擁有土地使用權,因此,在辦理農村土地使用證的時候一定要拿到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到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只要手續都是合法的,那麼就會更快的進行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