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債務與共同債務應該如何區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夫妻一方債務與共同債務應該如何區分
夫妻一方債務與共同債務應該如何區分
1、夫妻雙方共同簽名、夫妻一方事後追認、或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而一方私自負擔的、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未經對方同意或追認的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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